燕郊地铁项目爆燃事故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公布了燕郊地铁施工项目"3·13"较大燃气爆燃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起导致7死27伤的悲剧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
报告显示,2024年3月13日3时15分许,地铁燕郊站至神威大街站区间盾构施工作业时造成临近天然气管道破损,导致大量天然气泄漏。泄漏的天然气扩散至周边小张各庄综合服务楼C栋封闭空间内逐渐聚集,于7时54分许发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27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
根据调查报告,事故直接原因是廊坊燕郊地铁项目盾构施工作业时造成临近天然气管道破损,导致大量天然气泄漏。泄漏的天然气随后扩散至涉事故建筑封闭空间内逐渐聚集,遇点火源发生爆燃。
管理问题
调查报告指出,这起事故背后存在多重管理问题。地铁参建各方和专班的管道调查核查工作流于形式,涉燃气施工安全管理不力。同时,企业违规建设、部门管理缺失,属地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地下燃气管道普查工作开展不力。
责任追究
司法机关已对相关涉事单位的7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涉事地铁项目一工区副总工程师季洛洛等7名责任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中交隧道局、中交一公局、北京城勘公司、中铁设计公司、北京赛瑞斯公司、快轨公司、京冀公司、北京迅联公司、百川新能源公司、百川燃气公司等共46名人员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移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企业处罚
报告明确了对相关企业的处罚决定。中交隧道局、北京城勘公司、中铁设计公司、北京赛瑞斯公司、快轨公司、百川新能源公司等6家企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廊坊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决定对上述6家企业及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北京迅联公司因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规定处以合同额1倍到2倍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政府责任
对廊坊市政府及住建局,三河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局,燕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等共23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
三河市委市政府,燕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向廊坊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深入进行整改。廊坊市政府向河北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事故警示
这起导致7死27伤的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调查报告指出,各参建主体对自身地铁建设经验盲目自信,均对施工区域存在埋深超过10米燃气管道的信息重视不足。在管道信息不明的情况下同意盾构施工,最终酿成悲剧。唯有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防线,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