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预付费合同中的“超期余款不退”有效吗?

[复制链接]
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5-20 19: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预付费合同中的“超期余款不退”条款一般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预付费合同中的“超期余款不退”条款通常是经营者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可能会不合理地排除消费者要求退还费用的主要权利,或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因此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王某在某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超过半年期的,不予退费”,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条款系格式条款,排除了王某作为消费者要求退还费用的主要权利,应属无效。此外,根据《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存在其他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周边二手车|手机版|标签|新闻魔笔科技XinWen.MoBi - 海量语音新闻!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

GMT+8, 2025-12-17 18:41 , Processed in 0.05787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